- 索 引 号: FJ00123-0808-2018-00088
- 文号: 闽卫基层函〔2018〕25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8-05-04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暨“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暨“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暨“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8-05-07 11:15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
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项目知晓率和获得感,合理引导居民预期,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暨“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家庭医生:我承诺 我服务”为主题。
二、宣传时间
5月14日至6月14日,5月19日前后围绕“家庭医生:我承诺 我服务”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
三、宣传对象
辖区常住居民,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为重点。
四、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解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组织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和服务获得渠道,把握宣传口径,引导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签约服务、主动签(续)约、主动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4大类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服务的到位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特别是重点人群带来的实惠,以及优秀家庭医生团队及其成员的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树立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公众形象。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交流推广各地区和各基层机构工作经验,推动形成系统内互动互促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宣传形式
(一)通过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在主流媒体播放家庭医生宣传片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也可围绕宣传主题自行制作公益广告进行播放,播放次数不少于3次。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布相关内容不少于2次。
(二)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和海报。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栏,至少刊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宣传内容各1期,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不少于2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的宣传标语、海报或横幅。
(三)举办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5月19日前后,围绕“家庭医生:我承诺 我服务”宣传主题,采取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全民健身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并结合宣传栏、宣传板全面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和医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做好宣传工作。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家庭医生典型事迹开展实地采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要结合实际统一印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生动形象地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广泛播放家庭医生宣传片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要采取适宜形式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入户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突出抓好重点宣传。各地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每次宣传均要在机构门前悬拉充分体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标语。鼓励和支持行业学会、协会和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医生宣传活动,分享国内外家庭医生服务经验,展示家庭医生风采,加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本地区工作进展,总结活动经验和亮点做法。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于6月30日前将所辖地区开展活动总结和2018年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
联系人:孙靖,电话:0591-83201691,邮箱:fjsqws@126.com。
为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项目知晓率和获得感,合理引导居民预期,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暨“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家庭医生:我承诺 我服务”为主题。
二、宣传时间
5月14日至6月14日,5月19日前后围绕“家庭医生:我承诺 我服务”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
三、宣传对象
辖区常住居民,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为重点。
四、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解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组织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和服务获得渠道,把握宣传口径,引导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签约服务、主动签(续)约、主动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4大类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服务的到位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城乡居民特别是重点人群带来的实惠,以及优秀家庭医生团队及其成员的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树立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公众形象。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交流推广各地区和各基层机构工作经验,推动形成系统内互动互促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宣传形式
(一)通过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在主流媒体播放家庭医生宣传片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也可围绕宣传主题自行制作公益广告进行播放,播放次数不少于3次。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布相关内容不少于2次。
(二)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和海报。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栏,至少刊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宣传内容各1期,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不少于2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的宣传标语、海报或横幅。
(三)举办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5月19日前后,围绕“家庭医生:我承诺 我服务”宣传主题,采取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全民健身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并结合宣传栏、宣传板全面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和医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做好宣传工作。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家庭医生典型事迹开展实地采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要结合实际统一印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生动形象地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广泛播放家庭医生宣传片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要采取适宜形式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入户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突出抓好重点宣传。各地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每次宣传均要在机构门前悬拉充分体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标语。鼓励和支持行业学会、协会和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医生宣传活动,分享国内外家庭医生服务经验,展示家庭医生风采,加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报送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本地区工作进展,总结活动经验和亮点做法。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于6月30日前将所辖地区开展活动总结和2018年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
联系人:孙靖,电话:0591-83201691,邮箱:fjsqws@126.com。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4日
2018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