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08-2017-00373
- 文号: 闽卫基层函〔2017〕8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7-12-04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 内容概述: 2017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7-12-05 15:36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
我委于9月中旬对8个设区市(除厦门市外)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根据前期督导和基层卫生工作调研,对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部署,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福州市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行平台实时监测、定期通报督导。宁德市多次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会,并将签约服务目标任务及重点人群测算数等逐项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家庭医生团队,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为突破口,逐步扩大签约范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力争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整体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全省2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0个乡镇卫生院共组建签约团队7072个,签约居民1216.47万人,签约率31.40%;重点人群签约数618.99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49.55%。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率44.75万人,签约率71.73%。
2.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签约服务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明确签约服务费标准。全省9个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自根据地方经济情况,明确签约服务费,福州、厦门、泉州120元/年,三明、漳州、莆田、宁德和平潭100元/年,南平90元/年,龙岩50元/年。福清市、霞浦县还印发了签约服务考核细则等配套文件。
3.完善签约转诊工作机制,引导资源下沉。各地在签约居民优先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方面给与了优惠政策。福州市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三级医院医联体全覆盖,建立起逐级转诊机制,基层用药目录与省级对接,市级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医联体内转诊住院取消二次起付线。宁德市规定签约居民由家庭医生推荐转诊上一级医院住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漳州市明确上级医院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标准:即首席专家1000元/人/天、主任医师800元/人/天、副主任医师600元/人/天、主治医师400元/人/天。鼓楼区还制定了53项上门服务清单,提供有偿预约上门服务。鼓楼、仓山区对上级医院下基层坐诊、指导,都由区级财政给与经费补助。
4.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开展“我与家庭医生有个约定”为主题的家庭医生签约宣传活动,福州市鼓楼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内各托幼园所合作,利用开学家长会等机会宣讲、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龙岩市长汀县、武平县投入40多万元,统一印制了以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的“致居民一封信”、家庭医生联系卡等。
5.创新工作模式。福州市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工作站”项目,实现签约服务、基层首诊、远程门诊、上下转诊、健康管理等差异化的一站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在上级医院设立“家庭医生远程门诊中心”开展“1+1远程联合(全科+专科)门诊”。龙岩市主要采取“三师一员”模式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其中“一员”—健康管理员由乡村医生或卫生计生协管员担任,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和家庭医生团队一起参与下村居、进家庭的团队服务工作。
(二)乡村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
1.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机制。8个设区市出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意见》与《乡村卫生一体化实施方案》;大部分县(市、区)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明确乡村一体化工作内容,市、县政府大力支持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建设;将村准化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的补助力度;大部分市、县转发一体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进度,将一体化主要指标纳入县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以推进。三明市出台《关于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的实施意见》。
2.加强科学规划,加快一体化村卫生所合理设置。各地借鉴学习三明市的经验,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合理设置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各地选择已开展项目建设的村卫生所率先开展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的工作机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开办经费由镇政府与村委会负责,确保业务用房公益性质,推动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督导考核,稳步推进工作进度。部分设区市、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一体化工作,通报工作进度。截止2017年10月底,全省规划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12297个,已完成设置卫生所7663个,完成率达62.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1.签约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大部分县(市、区)的签约服务仍停留在原有的社区或乡村医生签约基础上,没有按照新一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要求开展。上杭县、武夷山市尚未制定出台县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仙游县、武夷山市没有制定签约服务包。
有的地区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完成目标较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进展有待进一步推进,截止2017年10月30日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率为71.73%。除福州、厦门、平潭外,其他地市均未完成目标,低于全省平均签约率的有龙岩市、泉州市、宁德市,离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督导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最低的是上杭县,仅为0.9%。
2.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莆田、南平、龙岩、漳州市等地区尚未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支付部分给付的机制,泉州、漳州、龙岩均还未完成家庭医生签约系统与当地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宁德市除蕉城、霞浦外,其他地区只能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30元签约服务费,需要进一步协调医保、财政等部门。
(二)一体化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1.一体化工作进度较慢,个别地区落实政策不到位,宁德市尚未出台《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新型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公立村卫生所,其业务用房由村集体提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实行“七统一”管理,但有的县(区)未按新型一体化工作要求,对一体化工作还没有进入实质性运行,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全省完成一体化村卫生所规划设立7663所,除厦门市已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地市均未达标,工作进度较慢的有平潭综合实验区10.3%、泉州市46.3%。
2.数据上报不准确,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卫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县、市两级填报与审核工作,设区市级审核不严格,泉州市统计上报数据前后不一致现象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落实。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各市、县要将签约服务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各村卫生室,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今年目标实现。要把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列入卫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查验收等工作,督促乡镇卫生院具体落实方案,调动村委会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将一体化项目落到实处,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一体化工作任务。
(二)提高签约工作质量。积极协调、争取,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落到实处,重视对签约居民的服务承诺和履约质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业务指导。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已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业务指导,健全村卫生所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常规,健全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督促乡村医生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常规,规范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真正发挥作用。
(四)加强督导监测。各地要加强督查,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等情况,及时通报进展进度。对于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强化督查,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分类加以指导,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我委于9月中旬对8个设区市(除厦门市外)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根据前期督导和基层卫生工作调研,对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部署,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福州市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行平台实时监测、定期通报督导。宁德市多次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会,并将签约服务目标任务及重点人群测算数等逐项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家庭医生团队,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为突破口,逐步扩大签约范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力争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整体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全省2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0个乡镇卫生院共组建签约团队7072个,签约居民1216.47万人,签约率31.40%;重点人群签约数618.99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49.55%。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率44.75万人,签约率71.73%。
2.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签约服务费。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性文件或实施方案,明确签约服务费标准。全省9个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自根据地方经济情况,明确签约服务费,福州、厦门、泉州120元/年,三明、漳州、莆田、宁德和平潭100元/年,南平90元/年,龙岩50元/年。福清市、霞浦县还印发了签约服务考核细则等配套文件。
3.完善签约转诊工作机制,引导资源下沉。各地在签约居民优先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方面给与了优惠政策。福州市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三级医院医联体全覆盖,建立起逐级转诊机制,基层用药目录与省级对接,市级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医联体内转诊住院取消二次起付线。宁德市规定签约居民由家庭医生推荐转诊上一级医院住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漳州市明确上级医院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标准:即首席专家1000元/人/天、主任医师800元/人/天、副主任医师600元/人/天、主治医师400元/人/天。鼓楼区还制定了53项上门服务清单,提供有偿预约上门服务。鼓楼、仓山区对上级医院下基层坐诊、指导,都由区级财政给与经费补助。
4.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开展“我与家庭医生有个约定”为主题的家庭医生签约宣传活动,福州市鼓楼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内各托幼园所合作,利用开学家长会等机会宣讲、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龙岩市长汀县、武平县投入40多万元,统一印制了以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的“致居民一封信”、家庭医生联系卡等。
5.创新工作模式。福州市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工作站”项目,实现签约服务、基层首诊、远程门诊、上下转诊、健康管理等差异化的一站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在上级医院设立“家庭医生远程门诊中心”开展“1+1远程联合(全科+专科)门诊”。龙岩市主要采取“三师一员”模式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其中“一员”—健康管理员由乡村医生或卫生计生协管员担任,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和家庭医生团队一起参与下村居、进家庭的团队服务工作。
(二)乡村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
1.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机制。8个设区市出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意见》与《乡村卫生一体化实施方案》;大部分县(市、区)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明确乡村一体化工作内容,市、县政府大力支持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建设;将村准化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的补助力度;大部分市、县转发一体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进度,将一体化主要指标纳入县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以推进。三明市出台《关于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的实施意见》。
2.加强科学规划,加快一体化村卫生所合理设置。各地借鉴学习三明市的经验,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合理设置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各地选择已开展项目建设的村卫生所率先开展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的工作机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开办经费由镇政府与村委会负责,确保业务用房公益性质,推动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督导考核,稳步推进工作进度。部分设区市、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一体化工作,通报工作进度。截止2017年10月底,全省规划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12297个,已完成设置卫生所7663个,完成率达62.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1.签约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大部分县(市、区)的签约服务仍停留在原有的社区或乡村医生签约基础上,没有按照新一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要求开展。上杭县、武夷山市尚未制定出台县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仙游县、武夷山市没有制定签约服务包。
有的地区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完成目标较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进展有待进一步推进,截止2017年10月30日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率为71.73%。除福州、厦门、平潭外,其他地市均未完成目标,低于全省平均签约率的有龙岩市、泉州市、宁德市,离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督导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最低的是上杭县,仅为0.9%。
2.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莆田、南平、龙岩、漳州市等地区尚未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支付部分给付的机制,泉州、漳州、龙岩均还未完成家庭医生签约系统与当地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宁德市除蕉城、霞浦外,其他地区只能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30元签约服务费,需要进一步协调医保、财政等部门。
(二)一体化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1.一体化工作进度较慢,个别地区落实政策不到位,宁德市尚未出台《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新型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公立村卫生所,其业务用房由村集体提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实行“七统一”管理,但有的县(区)未按新型一体化工作要求,对一体化工作还没有进入实质性运行,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全省完成一体化村卫生所规划设立7663所,除厦门市已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地市均未达标,工作进度较慢的有平潭综合实验区10.3%、泉州市46.3%。
2.数据上报不准确,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卫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县、市两级填报与审核工作,设区市级审核不严格,泉州市统计上报数据前后不一致现象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落实。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各市、县要将签约服务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各村卫生室,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今年目标实现。要把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列入卫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查验收等工作,督促乡镇卫生院具体落实方案,调动村委会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将一体化项目落到实处,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一体化工作任务。
(二)提高签约工作质量。积极协调、争取,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落到实处,重视对签约居民的服务承诺和履约质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升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业务指导。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已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业务指导,健全村卫生所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常规,健全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督促乡村医生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常规,规范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真正发挥作用。
(四)加强督导监测。各地要加强督查,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等情况,及时通报进展进度。对于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强化督查,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分类加以指导,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4日
2017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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