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701-2016-00338
  • 文号: 闽卫疾控函〔2016〕6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6-12-26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命名翔安区、长泰县、荔城区、寿宁县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命名翔安区、长泰县、荔城区、寿宁县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命名翔安区、长泰县、荔城区、寿宁县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6-12-27 08:55
厦门、漳州、莆田、宁德市卫生计生委:
    根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和省级专家组考核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命名翔安区、长泰县、荔城区、寿宁县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创建经验,进一步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健全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慢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