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701-2015-00293
  • 文号: 闽卫办疾控函〔2015〕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
  • 生成日期: 2015-11-16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5-11-24 11:45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我委组织编制的《福建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5年省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年省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由福州市第四医院、厦门市仙岳医院、泉州市第三医院承担。
  二、请各地认真做好转岗培训人员的报名、审查、选派等工作(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并于2015年12月1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和相应培训机构。
  三、请各培训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见附件2)要求,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联系人: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侯垟洋;联系电话:87846931。
    附件:1. 福建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 福建省精神科转岗培训大纲
  3. 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名额分配表
  4. 全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