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3〕38号),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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